郭台铭怒斥微软起诉 “醉翁之意不在酒”?

汇通网2019年3月12日消息 近日,微软向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提交诉状,指控富士康未能就某些未指明的产品提供每年两次的专利授权报告,而且没有按时支付专利使用费。微软要求富士康支付专利费以及相应利息,以及审查富士康账簿和咨询律师所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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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海董事长郭台铭今日在Facebook上表示,凌晨才收到微软告鸿海的起诉书。郭台铭称,微软告鸿海显然心虚,在红海正式收到起诉书之前,竟抢先发布新闻,意在敲山震虎,诈取不当专利保护费,而不专注法律诉讼的内容。

针对微软诉讼,郭台铭认为,微软主要收取专利保护费对象是以华为为主的中国手机品牌商。目的是向华为索取使用Android的专利保护费。但值华为事件正在全球沸沸扬扬,如果此时告华为,则微软必需面对华为强烈的讼诉反击及广大中国用户、懂道理的年轻网民来一致抵制微软产品。

郭台铭指出,微软作为全球软件霸主,本应向美国Google或全球的Android授权使用者收取保护费,反而只向中国厂商收取,其目的很清楚,就是利用美中经贸谈判,中国会偏向示弱求取贸易和平之时机,在大陆Android使用商抵抗力最弱的情况下趁势打劫,可谓机关算尽。

郭台铭表示,鸿海公司本身不做诉讼内Android的产品,故绝不会有侵权的事项。并在今日发布会现场不断强调,“现在正好是中美贸易即将签订协议之际,他们打官司目的也不是要钱。是希望美国在和中国的贸易谈判中,把这个放进去,坐收渔翁之利。”

根据公开信息,微软表示,鸿海自2013年以来未能遵守一项专利授权协议。微软2013年表示,已经与鸿海达成了Android和Chrome OS设备的专利授权协议。该协议的副本已提交至法庭,但目前仍然保密。

此外,在回答记者提问“微软对富士康的起诉书中指出,2017年富士康同意接受第三方德勤的审计,但没有提供该公司要求的任何文件。”郭台铭强调,目前手中的资料将作为将来打官司用的“呈堂证供”,如果今天提前公开,就不再具有法律的独断性。

时隔8年,微软再度翻起陈年旧事,是为了索取更多的专利费还是以专利诉讼为由希望在中美贸易谈判中,把微软作为考虑条款放进去进而实现“使用安卓付费”(第三方间接收费)的目的?目前尚难定论。不过,鸿海与微软的Android和Chrome OS设备的专利授权协议或有更多细节佐证。关于此事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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