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定:搜狐视频因擅播节目被判侵权 赔159.5万

汇通网2018年10月18日消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审结搜狐视频网被东方卫视诉讼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决搜狐卫视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9.5万元。

原告诉称,2014年下半年,其发现二被告未经许可在其共同经营的搜狐视频网上向用户提供东方卫视整个频道电视节目的在线直播服务,其中包括文广公司自行制作并享有著作权的《中国梦之声》(第二季)、《梦想改造家》两节目。

文广公司认为,东方卫视频道每天24小时播出的电视节目体现了其在选择、编排上的独创性,属于汇编作品;《中国梦之声》(第二季)、《梦想改造家》两节目则属于类电影作品,故二被告的上述行为侵害了其就上述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另一方面,二被告利用文广公司耗费大量成本制作、播出的节目进行直播,分流了东方卫视的用户,影响了东方卫视节目收视率,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认定搜狐视频网擅自直播《中国梦之声》(第二季)、《梦想改造家》两档电视节目,侵害东方卫视节目的著作权,搜狐视频网截取东方卫视节目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二被告消除影响并赔偿文广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9.5万元。

而搜狐视频也是当了被告当原告。此前,搜狐视频曾将今日头条因侵害著作权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搜狐视频享有《屌丝男士》第一季至第四季网剧作品的著作权。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今日头条”(网址:www.toutiao.com)及移动客户端中,向公众提供《屌丝男士》短视频的在线点播服务。被告明知或应知网络服务对象利用其平台传播侵权短视频,却怠于采取必要措施、放任侵权行为发生,存在主观过错,侵害了原告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判决认定原告(搜狐视频)胜诉,被告(今日头条)构成帮助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今,关于影视作品、图片、音乐的版权纠纷案时有发生,说明公众版权保护意识逐渐增强,但更应从中吸取教训不要屡屡试水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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