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微粒贷”被侵权案胜诉,一波已平一波又起

汇通网2018年10月30日消息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微粒贷”商标诉讼案一审判决:上海岑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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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海淀法院网

早在今年7月份,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就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上海岑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智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认为其享有的“微粒贷”注册商标被擅用,要求二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同时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共同赔偿原告合理开支1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微粒贷”商标与岑烨公司使用的“微粒贷款”的标识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岑烨公司在类似服务上使用近似商标的行为,极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故被告岑烨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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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海淀法院网

不过,智借公司运营的“速贷之家”软件中未显示有涉案侵权标识,未有证据显示二被告之间具有合作关系,故本案仅岑烨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判定30万赔偿数额,根据原告提交证据确定合理支出6.565万元。

“微粒贷”刚落下帷幕,今晨,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币应软件开发商Chips Limited及运营商北京风气云飞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腾讯方面表示,二原告发现一款名为币应(inChat)的软件,认为该软件全面抄袭微信,并在宣传推广中存在使用“微信”表述混淆误导用户的行为。要求判令Chips Limited停止侵权行为,并连带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共计1000万元。

目前,本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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