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吉利汽车将百度公司诉至法院

汇通网2018年11月21日消息   据海淀法院网消息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平台开发者和经营者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百度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披露相关用户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前段时间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商业诋毁纠纷为由,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吉利汽车与长城汽车双方更是在官微公开叫板。

此次事件源起一篇题为“前瞻还是无耻,如何评价引领网络水军潮流的吉利”的文章。该文作者提到自己曾接手长城汽车某车型的宣传公关项目。因公关不利,客户打算将项目经费削减20%。最后没有削减请人调查,发现对手是吉利。并称长城领导痛定思痛,决心开始发展自己的水军。

文中指出“如此病态的营销潮流,其罪魁祸首当属吉利莫属。众多水军中,论及无耻荒谬毫无底线之最,也当属吉利无疑。”

原告吉利汽车公司诉称,百家号用户“车有趣YOU”在该平台上发布文章中包含“打压竞品、恶意抹黑、贬低别人、抬高自己,吉利无处不在堪称铺天盖地的水军早已令业界人士无比头疼。”、“车企不钻心搞研发,只会搞歪门邪道,请水军吹嘘,车辆质量问题频发是必然的”等大量虚假、未经核实且严重侮辱吉利品牌及企业形象的内容。

原告称,该文章发布后,被媒体大量转载传播,严重损害了吉利的企业形象及产品声誉,在汽车业界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吉利汽车的股价一度从16.8港币跌至15.16港币,累计跌幅近10%。

吉利汽车公司认为,百度公司作为百家号的开发者和经营者,未对用户“车有趣YO”的不实文章予以审查即发布,导致吉利汽车的名誉受损,百度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对吉利汽车名誉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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