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2.6亿元罚款案尘埃落定:维持原判

汇通网2018年12月29日消息  今日,广东高院对快播公司诉深圳市监管局著作权行政处罚纠纷案作出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件源起于2014年3月,腾讯公司向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快播公司侵害其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涉案作品共24部,其中13部作品的分销或置换的价格为8671.6万元。

2014年6月,深圳市场监管局正式对快播公司进行处罚。对其未经许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扰乱网络视频版权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处以2.6亿元罚款。随后快播在申请行政复议无效,诉至法院撤销行政处罚被驳回的情况下,依然不服,最后上诉到广东高院。

广东高院经审理认为:在国家版权局责令整改、腾讯公司多次送达停止侵权告知函之后,开播公司仍未及时删除涉案24部作品的侵权链接。快播公司不仅侵害了腾讯公司的民事权利,还损害了整个网络视频版权市场的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

因无法查明快播公司非法获利情况和实际经营数额,市场监管局以涉案13部影视作品的市场中间价作为依据计算出非法经营额为8671.6万元。广东高院认为,对快播公司处以非法经营额的3倍罚款,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并无明显不当。

至此,快播的2.6亿元罚款案以广东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而宣告结束。

0 Shares: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你可能也喜欢
阅读更多

第三代骁龙8s因什么而生?

  想象一下,当一台手机不再只是通话和上网的工具,而是成为化身为 AI 时代万能的智能终端:它可以是你的私人智能助理,也可以是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