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网 2018年7月5日消息 今年以来,互联网虚假广告屡禁不止,所牵扯的案件数不胜数,目前已成为广告监督管理的重要领域。针对此问题,监管部门除了加大监管力度,在监管方式上也需跟进。
今年6月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网络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成为重点打击对象。
由于互联网虚假广告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涵盖了各类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尤其涉视频、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网站。
并且随着互联网传递信息渠道的不断拓宽,用微信公号进行宣传、在视频直播中加入口播、在互动百科上“篡改”内容、假借新闻资讯之名却不标注广告标识,互联网广告模式花样百出,以致于严重扰乱了网络环境,也给社会生活带来严重损害。
据上海市工商局统计,在上海全市广告案件中,互联网广告占比从2015年的50%上升至2017年的80%。今年已查处违法互联网广告957件,罚没款1537万元。浙江查办互联网广告案件1055起,罚没款1083.57万元,互联网广告违法率同比下降20%;江苏共查处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件644件,行政约谈相关媒体、企业365次;辽宁省工商局共监测互联网广告近20万条次,开展行政约谈36次……
基于此,由于案件频发,虽整治不断,但依然无法根治。对此,为取得更有效的成果,国内相关监管部门应在加强执法的同时,还应注重技术手段的进步,发挥专业团队、技术协作等在监管中的作用,从而能及时、有效地进行管治。不过,要想在整治互联网广告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任务则十分艰巨。往后的的治理之路道阻且长,还需各部门齐心协力,联合起来加强监管,并不断实现监管技术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