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起诉趣头条索赔1万元,称“百家号”文章被擅自登载

汇通网2019年1月8日消息  海淀法院网公示的信息显示,因认为其享有著作权的文章被擅自登载在趣头条平台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趣头条运营主体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趣头条立即停止侵害、删除涉案作品,公开赔礼道歉,并提供“作者1039340”的真实身份信息,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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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网截图

据悉,作者崔某于2018年12月在“百家号”上发布了《排骨饭,可别直接上锅蒸,多了这味食材,大不一样,软糯不腻》一文,并授权百度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多家享有除著作人身权之外的全部著作权,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针对任何第三方单独实施维权。

经百度公司调查发现,未经其许可,“作者1039340”擅自在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运营平台趣头条上登载名为《排骨饭,可别直接上锅蒸,多了这味食材,大不一样,软糯不腻》的文章,且上述登载的文章与百家号登载的文章内容相同。

原告百度公司诉称,其是“百家号”所有者和运营者,“百家号”是百度公司为内容创作者提供的内容发布平台,其认为,“作者1039340”未经授权,擅自在趣头条上登载文章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而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平台方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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