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网2019年3月8日消息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及实际控股人左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限制令称,本院于2019年1月7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郭红申请 执行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因该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法对该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限制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左晖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等。
当事人左晖则发朋友圈表示:“A买B房子,B反悔,A告了B,法院支持A,B不执行,A申请强制执行,然后我被限制不能给老婆买好看的花。”
对此,链家发布声明称,此事情与一起北京东城区的房产交易有关。买卖双方因合同纠纷暂停交易,链家是此单交易的居间服务方,因此链家也在本案中被列为被执行人。此案和左晖没有实质性关系,正向法院积极沟通。关于此事,我们将继续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