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八卦女”侵犯百度名誉权被判罚17万元

汇通网2018年12月21日消息  百度诉“金融八卦女”侵犯名誉权案,二审判决结果出炉,法院驳回“金融八卦女”所属金八传媒公司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并宣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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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该案件一审判决结果为,认定“金融八卦女“对百度构成名誉侵权,判令其在新浪微博、“八卦金融女”应用软件等平台显著位置持续登载致歉声明十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向百度赔偿合理维权支出、经济损失共计17万元左右。

据悉,“金融八卦女”与百度的侵权纠纷源自前者于2016年11月发布的题为《原来是向海龙向百度道德委员会举报的李明远(复盘李明远在百度的轨迹)》的文章。

二审判决结果出来后,“八卦金融女”在官方微博刊登致歉信,表示“八卦金融女”平台未经核实于2016年11月5日发布了针对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及李彦宏先生的不实消息和诋毁性描述,给上述两公司及李彦宏先生形象造成损害,在社会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深表歉意,以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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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来我国公安部严打自媒体的态势持续高压,已经关闭各类网络大V账号1100余个,涉及被敲诈勒索的企事业单位80余家,有力震慑了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望此类教训能够警钟长鸣,创作者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重塑网络媒体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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